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志月 通讯员 廖琰璨
湖北警方以一起近日开庭的涉毒典型案例提醒: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已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贩卖依托咪酯就是贩毒,滥用依托咪酯就是吸毒。
1月16日上午,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人民法院在隽水镇油坊村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甲、胡某、吴某等3人涉毒案。
2023年10月7日下午,李某甲与胡某正欲驾车购买电子烟杆时,被咸宁市通城县公安局沙堆派出所民警控制。警方现场查获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弹数十个,毒品疑似物两包,净重54.176g。
原来,李某甲想趁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被正式列管前多囤点货供自己吸食。9月30日晚,李某甲拜托朋友吴某开车载着自己和“毒友”胡某,一同前往湖南岳阳找李某乙“进货”,对方称缺货让他们先回家静候。
3人返回湖北后,李某乙上调了最低购买重量。在李某甲犹豫时,胡某做起了他的“思想工作”,称把多余的卖出去还能有利可图。
2023年10月6日晚,3人再次前往岳阳,李某甲、胡某以32000元从李某乙手中购买约80g依托咪酯。第二天,李某甲、胡某准备出门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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