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淑秋
10月27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举行法治人才培养框架合作协议签约暨法学研究与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厦门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志远,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韩强,厦门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建章,厦门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嵘出席仪式。
据了解,此次厦门中院与华东政法大学签署法治人才培养框架合作协议,共建“法学研究与实践基地”,是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融合交流的重要方式,将有效加强法院与高校之间的良性互动,提高法院的司法水平和高校的教学研究水平,实现法律教学、科研、实践之间的相互促进。
厦门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志远表示,华东政法大学是我国著名的高等政法院校,建校以来为国家也为厦门法院培养输送了大批的优秀人才,为人民司法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为建设法治国家作出了积极贡献。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将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相结合,这是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知行合一的必然要求。对此,他提出了三点希望和建议: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共同推进新时代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深度融合。二要进一步深挖优势资源,共同推动严格公正司法和法学理论研究迈向更高水平。三要进一步加强良性互动,共同培育造就更多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韩强盛赞厦门法院系统始终与特区发展相伴而行,为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的积极贡献。他表示,厦门中院秉承着“明德达理、尚法至公”的精神,持续致力于建设高品质的特区法院。近年来,不断涌现出“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优秀法院”“全国先进工作者”等一批先进典型。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他对双方此次携手合作提出了以下三点想法和期待:一要进一步增强合作共识,以更高站位凝聚院校合作合力。二要进一步深挖优势资源,以更大力度推动院校合作纵深发展。三要进一步强化合作管理,以更高标准细化合作内容,优化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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