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百家号
今日头条
搜狐号
大风号
首页 > 要闻 > 正文

中新网南京12月7日电 (徐珊珊)南京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有关事项的通告:2023年12月13日10时,将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国家公祭仪式,10:01—10:02全市拉响防空警报。

资料图:南京街头车辆停驶,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默哀。泱波 摄

通告称,12月13日是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为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缅怀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献出生命的革命先烈和民族英雄,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宣示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的坚定立场,12月13日10时,将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国家公祭仪式。

防空警报鸣响期间,南京市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上(不含高速公路、绕城公路、高架、隧道)行驶的机动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应当停驶鸣笛致哀,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公共场所的人员(正在从事特种生产作业的人员除外)同时就地默哀,致哀1分钟后恢复正常。(完)

大视野融媒网(原大视野新闻网)是最富价值的互联网推广平台,致力于打造国内最有影响力的融媒体发布平台。

编辑:佚名
0

大视野融媒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大视野融媒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大视野融媒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dsynews@126.com。

宪法进段区 普法暖人心

版权声明:大视野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32088晋ICP备20007253号

Copyright © 2016- 大视野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ISSN 2224-3933 京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