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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李文茜 通讯员 张建国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横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16年前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员,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促使司机和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协议。 

事故发生在2007年,司机张某驾车与一横穿公路的行人相撞,行人送医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张某与行人对事故负同等责任。当时,由于技术手段的限制,交警部门一直未能找到死者的家人。15年后,通过大数据排查比对,交警部门终于找到了死者的家人。然而,由于事故已过去很久,相关法律法规和赔偿标准都已发生变化,使得这起案件的赔偿问题变得复杂。 

死者家属坚持按照现行标准索赔,而司机则认为应按照当时的标准进行赔偿。双方争议的赔偿金额相差近百万元,司机投保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已足够弥补死者家属的损失,但双方对赔偿金额的争议过大,导致交警部门的调解陷入僵局。 

在这种情况下,龙岗法院横岗法庭接到了交警部门的委托,指派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法官与调解员认真研究案件细节,梳理了多年来法律法规的变化,并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在法官的指导下,调解员与交警部门不断地协调双方进行沟通,把利弊得失分析透彻,尽最大努力使双方的差距一步步缩小。 

在法官、调解员、交警部门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司机张某和死者父母均心悦诚服,横岗法庭予以司法确认。司机张某按照法庭要求,在最短时间内依照协议向死者家属赔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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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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