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务窗口拒收现金 方便群众还是方便自己?
近日,沈阳陶先生在政务中心想用现金缴纳医疗保险时,却被相关业务人员告知:“无法收取现金,可以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宝缴费,如果不会,可以让子女代缴。”经过陶先生多次投诉,最终相关部门收取了现金。此外,河北石家庄、黑龙江伊春等多地也曝出政务中心拒收现金的问题,引发广泛关注。
随着电子支付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开始推行数字化服务,以提高服务效率和便捷性。但在数字化服务推广过程中,一些政务窗口出现了过度依赖电子支付、忽视现金支付方式的现象。让人不禁产生疑问:这是方便了自己还是方便了人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作为我国法定货币,具有无可替代的法律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这一原则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必须坚持和明确的。
数字化服务为我们带来了方便,但对于部分老年人、残疾人、农村居民等群体来说,他们可能由于年龄、健康、教育程度等原因,不熟悉或不具备电子支付条件。如若政务窗口拒收现金,无疑将这部分群体排除在政务服务之外,损害他们的合法权益,有违社会公平。不同人群对于新事物的接受速度是不一样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应该是一个包容性渐进性的过程。
另一方面,政务窗口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窗口,其服务态度和方式也直接影响着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满意度。拒收现金的做法,可能会让公众产生政务服务不够人性化、不够贴心的印象,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信誉。
政务部门拒收现金,是一种不良示范,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其背后更是社会数字化发展过程中不够完善的体现。公共服务要少说“不能做”,多说“怎么做”,为居民提供解决方案,这才是为民服务的初心。(曾昕悦)
大视野融媒网(原大视野新闻网)是最富价值的互联网推广平台,致力于打造国内最有影响力的融媒体发布平台。
大视野融媒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大视野融媒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大视野融媒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dsynews@126.com。
版权声明:大视野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32088晋ICP备20007253号
Copyright © 2016- 大视野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ISSN 2224-3933 京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