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国锋 罗莎莎
记者12月21日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化解各类行政争议4171件。其中,2件案例被最高检评为指导性案例,1件案例被最高检主要负责人批示肯定,11件案例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积极能动履职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周合星介绍,江苏检察机关积极能动履职,全方位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部署开展“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检源行”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等专项活动,推动实质性化解一批案件。
此外,为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江苏检察机关建立健全上下级联动机制,以交办、督办、联合办理等方式,发挥检察一体优势。其中,南通市检察院制定《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的意见》,统筹配置全市行政检察办案资源,共同推进案件调查、释法说理和公开听证等工作。全省检察机关依托一体化机制化解行政争议650余件。
江苏检察机关还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试点工作,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效性的要求。其中,滨海县检察院推动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成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试点工作小组,建立了跨部门沟通协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化解、行政争议化解“专家门诊”、常态化行政执法检查评比等机制。
今年4月,盐城市政法委在滨海召开“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试点工作现场会”,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滨海检察院的经验做法。
多举措开良方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江苏各地检察机关依法充分行使调查核实权,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找准症结,为精准监督和精准化解提供事实和法律支撑。如沭阳县检察院办理的罗某某与魏某某虚假身份婚姻登记行政争议化解案,调查比对确认魏某某可能实际是“刘某”,通过委托调查、实地走访查明22年前魏某某伪造“刘某”身份信息与罗某某登记结婚的事实,据此建议民政部门依法撤销相关婚姻登记行为,“离不了的婚”得以成功破题。
同时,以公开听证方式邀请群众评判,邀请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听证会,共同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增强司法透明度、打消群众疑虑、赢得群众信任。专项活动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助力化解行政争议570件。全省各地检察院还实行院领导包案化解制,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提升化解质效。专项活动以来,领导包案化解行政争议1220件。
对行政机关违法作为或不作为且拒不整改的,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予以纠正,依法履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如省检察院办理陈某某要求撤销退休审批手续检察监督一案,审查认为女职工应当按照实际工作岗位确定退休年龄并提出抗诉,经法检两家联合释法说理,企业就提前申请办理退休手续对陈某某予以补偿,矛盾纠纷得到化解。
推进溯源治理
在案件办理的同时,江苏检察机关延伸办案效果,填补社会治理漏洞。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领域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社会治理的难点堵点、执法司法的“病灶”“顽疾”,检察机关用好用足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推动解决社会治理难题,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市交通运输局与市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施意见与残疾人保障法、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相冲突,限缩了上位法规定的有权享受优待政策人员范围,遂向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进行清理或修正,交通运输局废止了相关文件。无锡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等七家单位会签《关于妥善处理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公司问题的指导意见》,规范了冒名注册登记纠纷的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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