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鹤霖 王家梁 通讯员 张娟
9月21日,贵州省赫章县人民法院邀请赫章县第四中学120余名师生走进法院,旁听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庭审,学生们近距离观看了庭审过程,直观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庄严。
2023年2月,被告人饶某通过某APP与一云南籍男子聊天,对方告诉饶某在缅甸送外卖、物流等工作报酬高,邀约饶某到缅甸工作。饶某将该情况告诉杨某甲,杨某甲又邀约杨某乙,三人受高薪诱惑,便相约一起到缅甸务工。2023年3月1日,三人从六盘水市乘坐火车抵达昆明市,转乘对方安排的面包车到云南省边境地区,在边境地区山上待了十余个小时,再由对方安排人员驾驶车辆将三人拉到缅甸佤邦后进入一无名公司,三人的手机、身份证等随身物品被收缴,无名公司强制三人接受电信诈骗培训,后三人家属打款给中间人将三人赎出,三人在边境工作人员的协助下返回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饶某、杨某甲、杨某乙违反国(边)境管理规定偷渡出境,情节严重,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饶某系主犯,依法予以严惩,杨某甲、杨某乙系从犯,可从轻处罚。鉴于饶某、杨某甲、杨某乙主动到案后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以及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遂以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判处饶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处杨某甲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处杨某乙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我们被‘保底三万’的高薪诱惑到了缅甸,诈骗公司教我们话术诈骗,但我们没有达到他们要求骗不了人,就被他们用电棍打,受的伤到现在都还没有完全好。”三人称,饶某家里花了20多万,杨某甲、杨某乙家里分别花了30多万,才把三人赎回来。
庭审结束后,法官现场解读了相关法律并强调该案的警示教育作用,特别是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年龄都不到二十岁,正是和旁听的学生相差不多的年纪,提醒学生们提高警惕、引以为戒,不被高薪等诈骗手段诱惑,切实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增强学法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坚决不触碰法律底线,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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