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9月21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公众发布《服务保障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实施提升战略的司法举措》(以下简称《十五条举措》)及关于服务保障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典型案例。
南京自贸片区自2019年8月27日挂牌成立以来,紧扣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创新先导区、现代产业示范区和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的功能定位,积极作为先行先试,制度创新成效显著。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各项要求,不断完善司法保障布局,2021年2月26日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挂牌;2023年4月6日南京国际商事法庭挂牌成立;南京海事法院于2023年9月21日设立了南京自贸片区巡回审判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更加夯实、氛围更加浓厚。
今年是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十周年、南京自贸片区挂牌四周年,也是省市委实施自贸区提升战略的开局起步之年,为了让司法服务再升级,保障南京自贸片区更好担当制度型开放新高地、服务业开放新高地,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的职责使命,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集聚专业力量,联合制定了服务保障南京自贸片区提升战略的司法举措。
《十五条举措》涵盖搭建联动平台、加强专业交流、集成智审系统、扩容解纷平台、完善流程规范、创新审判机制等十五项具体内容,实现了政治站位和司法理念双提升、司法联动和多元解纷双赋能、专门法院和专业审判双叠加,既发挥了海事法院对港航企业的专门保障职能,又发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国际商事、知产、金融、破产、劳动争议、执行等全链条多维度司法保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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