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应急管理部获悉,应急管理部近日印发《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以下简称《判定标准》),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4月19日,应急管理部于京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判定标准》相关情况。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执法和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杨智慧介绍了执法改革的相关情况。
新版判定标准,充分分析了近年来工贸企业事故情况,聚焦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风险。结合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项行动、“百日清零行动”成效,共形成了管理类、行业类和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64项,与2017年版相比,增加了5项,其中专项类中的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适用于工贸8个行业。
新版判定标准与2017年相比有三个特点:一是更加权威。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对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规定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年版的判定标准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现行的判定标准上升为部门规章,增强了法律效力。二是更加聚焦,新版判定标准,一方面,突出事故导向。针对近年来因承包、承租单位管理混乱、无证作业引发事故增多的趋势,新增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等3项涉及管理方面的判定标准。另一方面,集中治理各行业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比如:冶金、有色行业聚焦高温熔融金属和有毒有害气体,建材行业聚焦事故多发的清库作业、可燃和有毒气体,机械行业聚焦铸造工艺熔融金属、可燃气体防爆,轻工行业聚焦高风险的设备设施,纺织行业聚焦高风险设备设施附近人员场所设置、禁忌物料混合存储,烟草行业聚焦熏蒸作业场所、烟丝制造中中毒窒息等重大风险环节。三是更加科学。比如对涉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有限空间作业范围进行了调整,限定在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有限空间作业的辨识、审批和作业等要求,这与重大风险息息相关,条款内容更加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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