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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长春讯(记者李洪涛)为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12月4日,吉林省临江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食品科及城区分局成立专项督查检查组,对城区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生鲜灯”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检查,两家经营业户使用“生鲜灯”被督促整改。

一经营业户违规使用“生鲜灯”被督促整改。 资料图片

检查组以农贸市场、商超、专卖店等经营主体为重点,通过查看照明灯具的光源颜色、亮度,对比自然光下产品色差等方法,全面排查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使用“生鲜灯”的行为。同时,现场宣传新修订《办法》相关规定,引导经营者认识“生鲜灯”的违法性,自觉摒弃“生鲜灯”,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

检查中发现有两家经营业户抱有侥幸心理未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灯具,执法人员依据《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现场下达执法文书,由属地管辖分局进行进一步的督促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接下来,临江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生鲜灯”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加大新规宣传力度,严查使用“生鲜灯”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力守护老百姓的“菜篮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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