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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改改过度劝酒的陋习

2020年以来,江西法院审理因聚餐共同饮酒人未尽到劝阻和安全保障义务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共计19件,其中死亡16人、受伤3人。共饮人不当劝酒、灌酒引发人身损害,甚至发生酒精中毒死亡等悲剧,共饮人为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付出了巨大代价和教训。

在餐桌上,不时会听到劝酒者“将进酒,杯莫停”“感情深,一口闷”等“豪言壮语”,这样的过度劝酒行为不仅不利于饮酒人的身体健康,而且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可见,过度劝酒,导致饮酒者健康权受损甚至死亡,劝酒人可能要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文明饮酒,方为挚友。喝不喝、喝多少,都应以对方感受到敬意为准。身处酒桌的每个人除了正确认知酒量,把控酒后行为外,还负有监护照顾和酒后驾车劝阻义务。改一改过度劝酒的陋习,不过分劝酒、敬酒、斗酒,既是对他人生命负责,也体现自身文明素养。(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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