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规范放生行为要强化事前监督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浙江杭州灵隐寺旁的小溪里有大量乌龟死亡。3月25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灵隐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确有网传视频的情况发生。据工作人员初步判断,死亡的多为游客从市场购买放生的温室龟,其抵御变化、适应新环境能力较弱。(3月26日中新网)
将动物随意放生的行为屡见不鲜。像放生鱼、乌龟等动物就较为常见。此前还有多地相继发现外来物种鳄雀鳝,如去年,河南汝州为抓到2条鳄雀鳝不惜抽干20多万立方米水,用时近一个月,而其间一度有超过3000万名网友在线围观抓鱼。这也让人看到外来物种对本地生态平衡带来的危害性,让人看到非法放生带来的恶果。
要防范外来物种入侵,规范放生行为就是关键的一步。不管是河流湖泊,还是山林、农田、城市公园等,都能见到一些放生者的身影。有些人放生并不讲究科学方法,甚至进行非法放生,如有人在公园内放生毒蛇,随意放生外来物种等。非法放生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系统,甚至带来生态灾难,这样的放生,非但不是一种善,还是一种恶。
放生成了杀生,甚至可能带来一场生态灾难。对此,就有必要引导市民科学放生。像有些地方的做法就值得借鉴,如在杭州的河道,会设置放生引导点,如果大家想把小鱼小虾放归到大自然,可以在引导点按照规定投放。同时,更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来更好规范放生行为。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有相关规定,“放生单位应当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科研机构进行科学论证后,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但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野生动物保护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放生者要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才可以放生。这就造成能否科学放生,更多寄望于放生者的自觉。
规范放生行为,事前监督很重要,强化事前监督,加强法律规制,这样才能对放生者进行有效约束。所以,有必要完善监管,将监管前置,制订针对非法放生造成各种后果的具体处罚措施。相关部门要发挥管理智慧,承担起相应责任,对放生进行有效管理。而对爱好放生者也要加强宣传教育,让放生者尊重自然规律,引导他们科学放生。通过疏堵结合,织牢织密“法网”,才能更好规范放生行为。(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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