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半瓶水”也不该浪费
不久前,南京市场监管局在对某酒店检查时发现,一场会议结束后,有43瓶水开封后未饮用完,被直接丢弃。同时,该酒店也未按规定张贴反食品浪费标志。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责令酒店立即改正。
节约用水,既是从我国水资源短缺出发的现实要求,也是法律的明文规定。反食品浪费法明确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将视情予以责令整改、警告、罚款等处罚。“半瓶水”浪费被罚,展现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严肃态度,也能警示相关行业的经营者引以为戒。
滴水成河,粒米成箩。此前曾有机构估算,按照10%的浪费率,每年全国瓶装水浪费量在千万瓶以上。在瓶装水的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还需要耗费大量的社会资源。“半瓶水”看似不多,但浪费的资源远超想象,造成的危害也不容忽视。只有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让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蔚然成风。(李维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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