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斑马线上拒绝“低头”
近日,《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该规定明确,行人不得在斑马线上浏览手持电子设备,如因此妨碍车辆通行,可被处以50元罚款。相关工作人员解释,此规定是考虑到对车和人执法的公平,为了促进车和人的良性互动。
其实,在此之前,温州已立法并向“低头族”开出过罚单。从道路交通安全角度看,温州、厦门等地相继推动“行人斑马线玩手机罚款”立法确有必要,并不是小题大做,大众需要读懂这一立法背后的价值导向和深意。
行人过斑马线玩手机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近年来,行人因玩手机而撞到电线杆或者掉进沟里的事故发生过很多起,更严重的是,过斑马线玩手机在无意间就会闯红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这种情况下,立法规定“行人斑马线玩手机罚款”,意味着在法律层面明确这不是个人私事,而是一种交通违章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实质上是在引导人们充分认识“斑马线上玩手机”的危害,倒逼行人重视道路交通安全。
此外,值得重视的是,如果行人因为在斑马线上玩手机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还有可能被追究其刑事责任。2017年,广东一位玩手机的行人未按交通灯信号横穿马路,结果与行驶中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乘客死亡,该行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总之,交通安全无小事,须臾片刻不可松。如同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一样,玩手机别过斑马线,过斑马线别玩手机。(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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