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做好管与放的文章
跨店经营,顾名思义就是利用店铺门面外的空地进行经营活动。近日,本报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厦门截至目前共有204条路段、8613家店面允许适当跨店经营。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既充满了人情味,又保障了烟火气。
城市寸土如寸金,即便租用一个小店面,费用也不低。对于店家来说,如果能够有效利用门面之外的空地,就能提高实际经营面积,变相降低成本。但很多经营者缺乏边界意识,摆放的桌椅摊位占道无度,不仅阻碍通行,还存在安全隐患。另外,无序的外摆还会带来噪声、油烟、污水垃圾等环境问题,既影响市容市貌,也损害城市文明形象。
由此,长期以来,绝大部分地方都不允许跨店经营。在占道经营等被列入创文创卫测评考核的压力下,个别城市甚至出现工作简单化的问题。不久前,江苏徐州城管撕毁沿街店铺所贴的春联,海南三亚城管收走商户孩子在店门口写作业的桌子等处置不当的热点事件,都给当地造成了很不好的舆论影响。
这种治理思维值得重视和反思。城市管理的本质本该是服务群众,尤其创文创卫的根本目的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只盯着考核指标、荣誉称号而置民生于不顾,最终就会给群众添堵。不客气地说,这不仅对规则的理解出现了偏差,也是懒政怠政的体现。
回到跨店经营的问题,“一刀切”禁止摊位外摆,如此本末倒置要不得。不同的区域、不同的时段,理应区别对待。比如,位于主干道的店铺不适合外摆,处于次干道、背街小巷的店铺则不然。再如,上下班高峰时段不适合外摆,其他交通流量适宜的时段则合适。当然,确定合理的经营外摆时间和区域范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关部门要有主动靠前服务的意识和担当。
此次,厦门对服装、餐饮、鲜花水果、生鲜食品等店面开放适当跨店经营申请,就展现了精细化的管理和人性化的服务。从实践来看,适当跨店经营并非放任外摆占道,而是坚持城市管理大原则,让“无序”变“有序”、“缺管”变“精管”。此举方便了群众消费,增加了店家营收,盘活了临街经济,实现了多方共赢。可贵的是,店家感受到执法温度更能换位思考,不仅在规定的时间、范围之外主动避免经营外摆,而且积极配合做好门前三包等工作。
人们常说,良好的营商环境像阳光、空气和水一样重要,须臾不能少。各地既要在优化流程、压缩时限、降费减税等方面用力,更要牢牢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做好管与放的文章。这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扎实举措。(潘抒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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