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百家号
今日头条
搜狐号
大风号
首页 > 健康 > 正文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记者彭韵佳、沐铁城)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规范飞行检查工作,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启动飞行检查,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的;举报线索反映医疗保障基金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医疗保障智能监控或者大数据筛查提示医疗保障基金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新闻媒体曝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其他需要开展飞行检查的情形。

  办法提出,被检地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移交材料的3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进度和整改方案上报组织飞行检查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并在处理完结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书面报告。此外,组织飞行检查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告。

  (责编:乔业琼、杨迪)

大视野融媒网(原大视野新闻网)是最富价值的互联网推广平台,致力于打造国内最有影响力的融媒体发布平台。

编辑:小明
0

大视野融媒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大视野融媒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大视野融媒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dsynews@126.com。

"八项行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高在何处?

版权声明:大视野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32088晋ICP备20007253号

Copyright © 2016- 大视野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ISSN 2224-3933 京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