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阮雯诗 陈予恒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作为老城区,呈现出集中心城区、郊区、山区等多种区域空间形态为一体,山、河、湖、林各种生态地貌兼具的复合形态。近年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坚持做优做实环境资源审判,不断延伸司法服务,以司法之力守护生态安澜。
发挥审判职能,锻造专业团队
“现在开庭!”2022年11月29日,海曙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海虹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诉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局不履行水域监督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系海曙区首例涉环境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2021年,海曙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辖区内三处河流存在河道淤堵、非法占用等情况,遂向海曙区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于两个月内对三处河道进行疏浚或督促清理,并对辖区内河道被侵占情况进行专项排摸,一并书面回复。因海曙区水利局未能及时完成相关河道的疏浚清淤工作,也未在指定期限内发送相关落实情况的回复意见,海曙检察院于2022年9月对海曙区水利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在案件审理中,海曙法院召集检察院、水利局及属地政府开展实地走访、现场勘察,共同研判清淤疏浚、整治侵占的有效实施方案,督促水利局联合属地政府职能部门加快落实河道整治工作。后海曙检察院组织相关部门对河流的清淤疏浚、占道清理工作实施验收,河道已清理通畅。2023 年1月,海曙检察院以诉讼请求已全部实现为由,申请撤回诉讼,海曙法院裁定准许。从“办理一案”实现“治理一片”。
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美丽中国建设人民法院应有所为,对此海曙法院根据上级法院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由行政审判庭对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办理,探索形成环境资源案件“专门审判庭”+“较固定合议庭”审判模式,选任具有环境资源案件专门知识的陪审员,锻造“专业化”的环境资源审判队伍,累计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33件,一则案例入选大运河(浙江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加强协同联动,形成保护合力
“法官,他把卫生间排臭气的管道对准我的家门,害我经常在楼道里闻到恶臭,我实在忍受不了了,强烈要求拆除他的排污管道。”
在一起相邻污染侵害纠纷案件中,被告陈某将卫生间排污管道改装至楼道内,排放口距离原告李某的入户门仅1.5米,李某出入时经常闻到恶臭,多次向居委会和物业反映,均未果,遂诉至海曙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对于被告排放的废气是否符合相应标准这一争议焦点,积极联系综合执法部门,借助综合执法部门的专业仪器,破解案件审理的困局。
最终,经审查,法院认为被告将卫生间废气排放至公共楼道,给原告生活造成影响,超过原告必要忍受限度,判决被告停止向公共楼道排放废气,并立即拆除原排气管道。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对于部分涉及水、大气、噪声、光等环境资源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海曙法院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就案件中专业性较强问题征询职能部门意见,借力职能部门协助化解,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形成多方共治的良性互动格局。
海曙区西临四明山脉,依山傍水,生物多样。如何在这片水秀山明的土地上筑牢环境保护的司法屏障?
2022年5月,海曙法院联合自然资源规划局海曙分局、海曙检察院共同出台《关于构建“三长两员+检法”体系深化林长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在辖区内9个镇(乡)街道147个行政村设立森林法官,为镇(乡)街道森林资源保护开发提供网格化服务。
森林资源保护是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一环,生物多样性保护同样也不遑多让。位于海曙区西南部的龙观乡作为全国首个“生物多样性友好乡镇”生存着众多国家保护动植物,其中更不乏已被列入易危、近危等级动植物,对此龙观乡发布了全国首份乡镇层面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行动计划。为有序推进龙观乡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曙法院于2022年6月在龙观乡设立全区首家环境资源共享法庭,并联合龙观乡政府拟定《协同保护龙观乡生物多样性的合作备忘录》,探索以生物多样性保护助力“两山”转化新路径。
贯彻绿色理念,注重判后回访
“法官,我们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整改,之后将吸取教训,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识,为辖区生态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6月3日,海曙法院会同浙江省水文队及海曙检察院一同对一起污染环境罪刑事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被告企业进行了案后回访,听取企业负责人对案后企业排污整改情况的介绍,由海曙检察院对经处理后的污水进行抽样快检,通过色卡对比初步显示水质已符合标准,并由省水文队对拟排入市政管网的处理后污水进行现场取样,将带回实验室开展进一步检测。
后续的座谈会上,海曙法院在充分了解涉案企业整改落实实际,掌握判决履行情况的同时,对涉案企业进行针对性的环保宣讲,释明排污对环境的危害性和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助力企业平稳走上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科学之路。
“环境保护司法工作不仅仅只是简单作出一份判决,更重要的是延伸判后服务,我们将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工作,强化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生态保护更有力。”海曙法院行政庭庭长陈俊表示。
近年来,海曙法院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同时,积极融入生态环境服务建设,通过案后回访、庭审观摩、巡回审判等方式,开展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为护航绿水青山注入司法力量。
海曙区植根于肥沃的宁绍平原,背倚着“浙东绿肺”四明山脉,姚江、甬江、奉化江三江汇聚,古老的大运河蜿蜒而过。“绿水青山”哺育着海曙的成长与发展,海曙法院将勇担生态文明建设人民法院的责任与使命,以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审判,助力海曙区绘就生态环境保护美丽长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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