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张美欣 通讯员 王昭亮
“感谢检察官,冒雨来到我们家,给我们解决问题!”这是吉林省吉林市舒兰市亮甲山乡村民宋某某夫妇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着说出的心里话。近日,舒兰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检察官带案下访,来到宋某某家中坐在炕头上召开了一次检察听证会。
2016年秋,宋某某夫妇将收获的玉米卖给了年年来此收粮的马某,这次马某只给出具了一张欠宋某某3.5万元收粮款的欠条,但一直未给宋某某支付收粮款。宋某某夫妇多次向马某催要无果,遂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称马某的行为是诈骗,要求公安机关查处。但公安机关经过侦查,认为此案属民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不构成刑事犯罪,不予立案。宋某某夫妇便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经审查,检察机关支持了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决定。
宋某某丈夫长年在外打工,自己又要照顾3岁的孩子,去检察院不方便。7月13日,为了打开宋某某夫妇的心结,办案检察官和公安原办案民警冒雨驱车近百里来到宋某某家里,坐在炕头上召开了一次听证会,办案的检察官对宋某某说:“虽然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决定是正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你们就丧失要回卖粮款的权利了,你可以通过起诉马某的方式要回卖粮款。”
办案检察官在向宋某某讲解起诉的流程中得知,宋某某无力承担起诉所需的诉讼费用。办案检察官当即表示,检察机关可以将你们的实际情况向法院说明,请求法院暂缓收取诉讼费。在检察官和办案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释法说理下,宋某某夫妇表示将会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场信访事件就这样化解了。
通过这种“面对面、零距离”的下访接访,年初以来,舒兰检察院先后召开6次上门听证会,架起了和群众的连心桥,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为人民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让人民群众近距离地感受了检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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