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曹红兵
“这一点小事,老柯你说了算……”3月4日下午,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官路镇的老柯与老胡在官路派出所处理完最后的手续,笑嘻嘻地握手言和。
原来,两人先前因为杨梅树损毁一事有了过节,年前在一次购买年货过程中,又发生了口角,新恨旧怨交织下进而引发肢体冲突。接警后,考虑到双方互为邻里,冲突情节较轻,民警将两人带回派出所会同村调解员进行调解。双方虽都有调解的意愿,但一谈及细节,老胡要求老柯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老柯拒绝赔偿,双方当天未达成一致意见。
借助于派出所与镇政府共同开展的“平安官路警民携手联动调解纷”机制,大年除夕上午,民警又叫来了老胡、老柯,同时邀请了乡贤胡卫民,一起参与调解。民警告诉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相关费用赔偿都有相应标准,并给双方计算了此案合理的赔付金额,胡卫民则在边上从情感和事理上对双方进行劝和,最终双方都对民警的提议表示认可,握手言和。
纠纷快速调,矛盾高效解,今年春节前后,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官路派出所就通过警民联调机制成功调解20余起矛盾纠纷。
近年来,官路派出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官路镇党委政府联动,成立平安官路警民联调队伍,整合在职村干部、退休老干部、老党员、乡贤、巡防队员等力量,在原有县、乡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和新乡贤助调工作的基础上,将触角延伸到每一个自然村,首创“1+1精准化解模式”,为每个自然村配备一名联系民警、一名属地调解员,通过派出所接警发现、调解员自主发现,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途径,此模式下调解员既是村内矛盾纠纷的发现者,也是派出所的调解助理,调解员将自然村内可能产生矛盾纠纷隐患的领域、群体、人员全部纳入排查视野,加强了诉源治理,把“预防在前、调解优先、依法解决”落到实处,矛盾纠纷化解的能力和效率不断提升,连续多年未发生因矛盾化解不到位而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
“一些自然村由于村干部精力不足等原因出现治理死角的问题,警民联调机制填补了这个真空,我们的目标是从‘小事’入手,确保问题不上交;从‘小案’发力,做到平安不出事;从‘小处’用情,实现服务不缺位。”官路派出所所长杨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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