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黄琳芳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不仅是福建省著名侨乡,也是省级经济发达镇试点,辖区企业工厂众多。为更好满足新时代市场主体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涵江区人民法院江口人民法庭坚持以能动司法践行“公正与效率”,以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司法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护航辖区企业健康发展。
江口法庭立足主责主业,主动担当作为,持续将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审判工作相结合,多措并举提升营商环境诉讼服务效能。2023年,江口法庭共受理涉企案件293件、买卖合同纠纷177件。
2020年初,原告陈某、郑某与被告某医械制造侨企签订口罩合作生产协议,约定由陈某、郑某二人负责工人、原材料和生产,医械制造公司负责提供场地、机器并销售。后双方对收益分配产生分歧,陈某、郑某起诉医械制造公司尚欠其100余万元销售款未支付,医械制造公司反诉陈某、郑某500余万元机器使用费未支付。
在对案件研判分析后,承办法官钟晓珍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最终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将该案与法院受理的已进入执行程序的另案合并调解,双方债权债务互相抵销,权利义务终止,最终通过“以调促和”实现“一事了 多案结”的突出成效。
立足“抓前端、治未病”的诉源治理理念,江口法庭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回应侨乡企业建设发展的法治需求,及时“送法进企业”、解企惑、促发展。
在涵江法院协同辖区工会、司法、人社部门共同推进“园区枫桥”机制建设的部署下,江口法庭对接推进具体工作,助力在侨企聚集的莆田高新区设立“两庭两室”,构建涉企纠纷预防、预警、调处工作机制,为侨乡企业及员工提供企业合规指导和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引导企业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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