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许锦艺
2011年,时任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的詹红荔被中宣部确立为全国重大典型,授予“时代先锋”称号。近日,在詹红荔光荣退休之际,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南平法院第四届“詹红荔式”好集体、好法官、好干警颁奖仪式。
仪式当天,詹红荔表示,“詹红荔”是南平法院集体形象的代表,每一位干警都在这个大集体中敢于追梦、保持善心、笃行不怠,立足平凡的岗位,以家国为纲、以实干立身,做细做精每一项工作,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提升人生的高度,增加人生的温度,积淀人生的厚度,在平凡的岗位上实现不平凡的人生价值。
据了解,开展“詹红荔式”好集体、好法官、好干警评选是南平法院坚持典型引领的品牌工程,旨在进一步弘扬英模精神,让老典型在新时代焕发新光彩、让新典型在新征程展现新魅力。自2014年至今,南平法院已开展四届评选,共23个集体、55名个人获得该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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