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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通讯员 古佳奇

近日,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提起了公诉。

据了解,王某与被告人蒲某有着多年同学情谊。在王某结婚前一天,邀请了蒲某等同学到家中做客。趁王某等人不注意,蒲某进入王某卧室,将一枚戒指装入衣兜,并于次日进行变卖。

王某发现首饰被盗后,立即报警。警方通过调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蒲某,并将其抓获。经鉴定,被盗戒指价值人民币八千余元。

2023年12月1日,南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蒲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蒲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蒲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办案检察官提醒:同窗之谊,本是纯洁而美好的,但蒲某却因一时贪念,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每个人都应该自我约束,加强个人修养,抵制犯罪行为的发生,否则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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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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