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彭健锋 曾惠婷
“我是一名退役军人,因交通事故导致身体残疾,法院判决的赔偿金至今未能获偿,希望相关部门能帮忙协调解决。”今年2月,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法院接到泉州市退役军人局通过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崇军拥军司法服务中心转来的一通求助电话。
原来,求助人郑某于2000年12月入伍,2002年12月退伍。2004年7月6日,郑某遭遇交通事故导致肢体残疾三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车祸发生十几年来,郑某均由其哥哥照顾,生活陷入困境。经法院判决,肇事人陈某应支付赔偿金共计11万余元。因被执行人陈某经济条件差、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执行不力,经两次拘留后仍无法支付赔偿款。
在得知求助人郑某反映的情况后,永春法院执行局干警依托永春法院崇军拥军司法服务中心,第一时间与市中院、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动,实质化开展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及工作会商,指定专人负责,对案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引导郑某向永春县政法委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几经多方沟通协调,最终,永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相关政策对郑某开展定期回访并给予困难帮扶8000元,永春县委政法委经研究决定给予郑某国家司法救助金1.5万元,福建省高院也作出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决定给予郑某司法救助金3万元。
随即,泉州市、县两级法院崇军拥军司法服务中心共同召开“我与老兵面对面”宣讲座谈会,为郑某逐一讲解司法救助与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的相关政策,为郑某送达司法救助决定书并发放救助款项,同时与其开展交心谈话,鼓励其坚定对生活的信心。
下一步,永春法院将继续调查被执行人最新财产情况,推动案件执行,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将立即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执行到位。至此,困扰郑某18年之久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问题得以妥善处置。
据介绍,永春法院还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坚持贯彻对退役军人优先救助、联动救助、高效救助、精准救助、多元救助的理念,积极推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与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措施的衔接融合,共同参与和配合做好相关救助工作,推动建立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进行司法救助的长效工作机制。
大视野融媒网(原大视野新闻网)是最富价值的互联网推广平台,致力于打造国内最有影响力的融媒体发布平台。
大视野融媒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大视野融媒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大视野融媒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dsynews@126.com。
版权声明:大视野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32088晋ICP备20007253号
Copyright © 2016- 大视野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ISSN 2224-3933 京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