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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每次请假外出谈项目都顺利得到批准,我还有两个多月就解矫了,明年我打算投资一个海外项目,继续拓展公司业务。”近日,在矫对象张某对检察机关的帮助深表感谢。

这是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检察院立足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专项简捷监督的一个缩影。

打破监管惯性,助力涉民营企业在矫对象“出得去”。在以往的社区矫正管理中,外出受限是涉企矫正对象面临的最大“痛点”。沈北新区人民检察院与社区矫正机构积极沟通联络,打破固有思维,更新监管理念,着力构建良性监督关系,对社区矫正机构的审批、管理、保障等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2023年以来,沈北新区涉企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请假3人8次,均做到了简捷监督管理。

加强横向合作,保证涉民营企业在矫对象“管得住”。检察干警查阅涉企矫正对象的信息档案,对其日常表现进行详细了解,对其跨省、跨市经营活动的必要性进行了深入剖析;在矫对象请假期间,检察干警与司法工作人员一道,通过远程连线、智慧矫正等方式核查其外出的所在位置,涉企矫正对象对远程监管均予配合,并全部按期返回接收监管,既满足了企业运行需要,又突出了监管实效。

深化法治教育,促成涉民营企业在矫对象“矫得好”。为切实了解涉企在矫对象的真正诉求,检察干警通过电话回访、见面长谈等方式,就其经营领域的常见法律问题进行现场答疑,积极引导在矫对象依法、依规经营,加强遵纪守法意识。

下一步,沈北新区检察院将落实更多举措,把社区矫正监督职能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积极助力涉民营企业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矫得好,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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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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