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冲 通讯员 陈兆波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防范制度风险,日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司法局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清理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适应全市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据了解,近年来,牡丹江市司法局把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作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定期对全市“红头文件”进行体检。先后4次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清理规范性文件1000余件,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300余件,占比30%多,有效解决了红头文件“长生不老”“互相打架”等问题,坚决清除阻碍高质量发展的“拦路虎”“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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