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蓝启材 潘芸燕
日前,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人民法院与屏南县公安局密切联动,依法拘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促使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全部欠款,使该案顺利执结。
据了解,王某平在饲料店内购买饲料,但饲料款50262元久拖不结,饲料店遂向屏南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因王某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饲料店向屏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该案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王某平发出执行通知书,但其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迅速查控其名下银行存款、网络资金、不动产等财产信息,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王某平,要求其履行义务,但王某平均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并拒绝到法院接受询问,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
不久后,该案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执行干警立即联合公安机关对线索进行核查,并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被执行人王某平被拘传到法院后,执行法官宣读了拘留决定,随后王某平立即将钱款转至申请执行人账户,案件顺利执结。
据了解,为扎实开展“闽东利剑——执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屏南法院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创新执行思路,加大执行力度,切实将“纸上权益”转化为“真金白银”,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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