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搜查令都是用来搜查住所的,这次用在了搜查随身物品上,没想到真的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执行法官感叹到。日前,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搜查扣押随身物品,成功执结一起执行案件。
案情回顾
韩某某与李某的民间借贷纠纷经瓦房店法院审理,判决李某偿还韩某某借款人民币75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韩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李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但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遂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李某要求其履行义务,李某以经济环境不好、生产经营受阻、无力偿还债务为由拒不履行。
蛛丝马迹 取得突破
3月13日,案件承办人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在制作执行笔录的过程中,执行法官细心观察发现其两个手指上有白色的压痕,与戒指痕迹类似。因为压痕未消,考虑李某摘掉戒指的时间应该不长。执行法官一边稳住被执行人,一边将上述观察情况和经验判断汇报给领导,获得领导支持同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李某出示搜查令,依法对李某的随身物品进行搜查。果然在其包中搜查出金项链3条、金戒指2枚、金手镯1个、金手链1个、金耳环1副以及2张定期存款单(第三人姓名)。但李某称包及包内所有物品均不是其所有,是替其姐姐保管,仍然坚称自己无力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
幡然悔悟 彰显正义
为彰显法律权威,维护申请人权益,严厉打击拒执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执行法官不为假象所迷惑,又经过进一步深入细致的工作,被执行人无法自圆其说。随后,执行法官将搜查出的金饰品进行扣押并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事已至此,李某深刻体会到了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力,表示迅速筹款,当日李某的亲属将75000元如数送至法院,法律文书判决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法官表达了敬意,十分感谢法官在不懈努力下保障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守正创新 人民至上
针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做法花样繁多和较为隐蔽的特点,瓦房店法院执行法官一直苦练“内功”,结合时代发展的特点和被执行人的心理特点,不断探索和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优化网络查控系统,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和执行手段来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让被执行人“赖”无可赖,躲无可躲,切实保障胜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通讯员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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