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辉 通讯员 刘承烺
4月18日上午8点,刚完成巡河工作的吴某将清晰的巡河照片上传至工作监督群。
“吴某最近表现不错啊,工作完成非常及时。”看到吴某的照片,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奇良立即给村里的监督员安海勇打电话,详细了解吴某劳务代偿工作情况及表现。
参加禁捕退捕点卫生清洁、围绕河段值守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非法捕捞行为……吴某、朱某、杨某三人已开展七个多月劳务代偿公益服务。
根据吴某等人签署的公益劳动协议,从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他们自愿在长江河段附近开展巡河。
吴某三人的“生态债”还得从2021年初说起。
2021年1月,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长江通江水域被划为禁渔区。
吴某利用电排、丝网等工具,非法捕获长江渔获物394千克,其中野生渔获物324千克。2021年1月28日,吴某与朱某、杨某在九江现场交易渔获时,被当场查获。
经审查,朱某、杨某先后30余次从吴某处收购非法捕捞渔获物1000千克,交易金额达2.3万元。案发后,三人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鉴定评估,吴某等人的行为对长江生态环境功能造成损害,所需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约6万元。
审查起诉期间,三人自愿认罪认罚,愿意修复生态环境。最终三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均被适用缓刑一年。
但一项难题又出现在面前:吴某等人没有稳定工作和收入,当前并没有赔偿能力。
李奇良想到了劳务代偿:“禁渔工作也需要投入大量人力,何不让‘捕鱼人’成为‘护渔人’?”
于是,瑞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当地村组、社区,对照被损害的生态资源,结合当地水域特点,为吴某等三人量身定制了“巡河护渔”代偿方案。
瑞昌市人民检察院按要求开展监督,检查三人工作情况和表现,确保劳务代偿履行到位。
近年来,江西检察机关积极探索适用公益损害人以劳务代偿方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确定以植树造林、增殖放流、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等方式,帮助公益损害人实现从“破坏者”到“守护者”的角色转变,既体现了恢复性司法理念,又彰显了司法温度。
大视野融媒网(原大视野新闻网)是最富价值的互联网推广平台,致力于打造国内最有影响力的融媒体发布平台。
大视野融媒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大视野融媒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大视野融媒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dsynews@126.com。
版权声明:大视野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32088晋ICP备20007253号
Copyright © 2016- 大视野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ISSN 2224-3933 京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