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通讯员 苏宫轩 魏越
近日,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所长和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公安分局枫桥派出所共同签署警务合作暨党建共建协议,标志着全国一南一北两家同名的“枫桥派出所”,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目标,正式紧密携手,开启全方位深度合作。
为真正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学在深处、落在实处,苏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副局长杨志坚带队到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交流、考察,实地学习感悟“枫桥经验”发源地的先锋领航力量。座谈会上,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介绍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探索以及构建现代“枫桥警务模式”的经验做法。苏州市高新区公安分局枫桥派出所介绍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派出所主防”工作,推动“安商护企促发展”的经验做法。两家派出所商定以传承发扬“枫桥经验”为纽带,以两地深化警务合作、共同推动“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为目标,积极开创“南北枫桥”警务融合、携手发展的新局面。双方就落实政治理论联学、主题党日联办、常态学习交流、跟班随岗培训、先进经验共享等共建事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
据了解,“南枫桥”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位于“枫桥经验”发源地,众多国字号荣誉加身。而位于唐朝诗人张继《枫桥夜泊》成诗地的苏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枫桥派出所,被称为“北枫桥”,始建于1982年10月,多年来以“南枫桥”为榜样,努力做到“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曾获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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