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林霁欣
近日,申请执行人魏某某来到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尽职抗赖 倾心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的手中,以表达对法院执行干警高效追赃挽损的感激之情。
2022年11月7日,柘荣法院执行局受理杜某某、魏某罚金一案,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杜某某、魏某罚金及共同退赔赃物价款。
柘荣法院执行局立案后,通过多种方式及渠道联系上该案两名被害人张某某、魏某某,同两被害人仔细核对确认财产损失及归还情况。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福建法院执行司法查控系统,柘荣法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杜某某、魏某名下车辆、不动产、网络资金及银行账户等进行查控,仅扣划到被执行人魏某名下网络资金500元。
在案件继续查控期间,柘荣法院执行局发现被执行人魏某名下有在沪市、深市购买股票债权,立即将其账户冻结并向其开户的证券公司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证券公司将魏某购买的可流通证券卖出并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最终,被害人魏某某的损失3.6万余元,张某某的损失840元全部退赔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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