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王芳 万静 翟小功 王婧
4月12日,第三届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消博会)场馆内外热度高涨,为积极开展司法服务,海南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一中院)深入消博会场馆,走访各大参展企业,与参展企业代表沟通交流,了解参展企业发展规划及产品等相关情况。
图为海南省高院党组成员,海南一中院院长汪海鹏前往消博会现场,看望慰问服务保障消博会干警。
在消博会会场,海南一中院积极向参展企业介绍《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协议管辖示范条款》(以下简称《条款》),该条款是海南一中院对标国际自贸港法庭推行的无实际联系协议管辖,即服务团队提前介入对接消博会组委会,及时提示相关参展采购主体在交易合同中协议订立无实际联系管辖条款,选择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作为诉讼管辖法院,并提供了无密切联系协议管辖的示范条款,欢迎企业到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咨询法律问题。
参展企业代表认为,海南自贸港“先行先试”政策优势明显,消博会作为一个全球性的展示交易大平台,让越来越多的品牌企业逐步落地海南自贸港生根发芽,为企业加速发展提供着源源不竭动力。同时,参展企业代表看好《条款》在管辖问题上对实际联系原则的探索和在海南自贸港建设司法领域机制上的创新,表示其在遇到外商投资、国际商事争端时,会根据《条款》规定,首选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进行管辖。
图为海南一中院副院长孔繁鸿走访参展企业,向参展企业代表介绍《条款》。
据悉,本届消博会期间,海南一中院将主动抓住契机,充分展示在涉外民商事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智慧法院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等方面的司法优势,为展会顺利举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用法治守护这场特殊的“东方之约”。
图为海南一中院法官与参展企业代表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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