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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通讯员 李娜 

近年来,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参与社会治理。“靖全力,检为民”是靖边检察探索社会治理检察路径。

“对方父亲希望跟您达成和解,但是因为经济原因,不能一次性给您赔偿,您可以给一个老父亲缓冲的期限吗?”“被害人是一位母亲,她也是为了自己的孩子有一份更好的工作,才会被骗,民事赔偿后达成和解,对您儿子来说是最好的选择。”这是靖边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诈骗案时所作的调解工作,经过检察官的多次耐心劝调,双方都体会到了对方的不易,最终达成了和解,该院据此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据靖边县检察院检察长孙华利介绍:“‘靖全力,检为民’品牌旨在探索寻求有效解决矛盾的新思路和新办法,注重对被害人权益的保护,积极引导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良好的法治环境,弘扬社会正能量。”

王某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致使一人轻伤,依法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该院依法对王某某批准逮捕。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多次促成双方当事人调解,终于化解了社会矛盾,王某某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承办检察官依法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对王某某取保候审。   

“在刑事诉讼全环节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尤其关注捕后社会危险性条件的变化,及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避免‘一押到底’,对确无羁押必要的,依法建议其他办案单位或自行决定变更强制措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孙华利表示。

同时,该院干警摒弃了“构罪即捕”“一诉了之”的办案观念,把“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厚植于大脑深处,坚持执法为民,对于矛盾未化解的案件,根据刑事和解自愿性、合法性的原则,为双方当事人搭建和解平台,积极给双方作调解工作。

据统计,自2020年以来,靖边县检察院通过促成调解共追赃挽损85件,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00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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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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