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陈璐萍 管丽
随着一阵吆喝声,活蹦乱跳的鱼苗被陆续投入水中,荡起一朵朵晶莹的水花。在“世界水日”、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即将到来之际,浙江宁波海曙检察携手20余名宁波市人大代表在海曙区龙观乡樟溪河开展增殖放流净化水源活动。
“本次活动共放流鱼苗四千余尾,由我院依法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当事人所缴纳的生态损害赔偿金所购买。我们通过开展增殖放流工作,将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全部‘兑付’给大自然,以保护甬江流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海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说道。
原来,2022年4月上旬的一天晚上,闲聊中的唐某、陈某突然觉得肚子饿了,看着空无一物的厨房,于是想弄点河鲜打打牙祭,一番商量之后,二人悄悄地来到海曙区某禁渔区水域,根据事先商量,唐某背着可调节变压器锂电瓶电鱼,陈某拎着一个塑料桶麻利地装鱼,不一会儿二人就捕获38条鱼,后被附近巡逻的民警当场查获。电鱼工具被当场扣押。
由于唐某、陈某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唐某、陈某在检察官耐心普法教育下,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缴纳3000元生态损害赔偿金购买鱼苗,用于增殖放流,修复生态环境。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生态资源丰富、物种品类繁多,是华东地区名副其实的生物多样性“绿色宝库”。2022年6月位于海曙区的龙观生物多样性友好体验馆正式开馆。该馆总面积有3334平方米,分为主馆、森林剧场及室外展区三个部分,以场景化方式将“动物、植物、微生物”生命互融,是一个集海曙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结果、龙观乡生物多样性友好乡镇创建工作案例、海曙(龙观)地方特色动植物标本展示以及生物多样性周边文创产品开发等功能于一体的体验馆,揭秘龙观乡“促进生物友好”,助推社会发展的“生态共富密码”。
活动结束后,海曙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启表说道:“我们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筑牢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的司法保护屏障。要以双碳经济牵引产业发展,避免生态建设功利化,持续推动零碳产业能级跃升。要多方合力打造生物多样性保护引领区,梳理先进经验,加速辐射推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022年11月,为有效保护海曙区渔业生态资源,海曙区人民检察院与海曙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渔业资源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常态联系、信息通报、增殖放流等机制,对破坏渔业资源的案件,将定期开展联合增殖放流活动, 合力推进海曙渔业资源保护工作。此次开展的增殖放流净化水源活动是该意见出台后的首次尝试。
近年来,海曙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海曙特有的资源禀赋和生态优势,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损害修复惩治预防路径,发出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等领域诉前检察建议及磋商函88份,行政机关按期整改回复率近99%,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生态环保社会效果。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守护“美丽河湖”等专项行动,督促清运固体废物30000余吨、清理河道6.68公里、整治被非法占用农用地200余亩。同时,该院坚持生态有价、损害担责,针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在刑事制裁、行政处罚之外,运用民事公益诉讼方式追索损害修复赔偿费用300余万元,切实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惩处力度。深化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积极引导通过污染治理、增殖放流等方式进行生态环境修复,结合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对77人做缓刑、不起诉等宽缓化处理,最大限度实现挽救教育目的。
下一步,该院在依法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犯罪的同时,主动延伸社会治理,强化与属地乡镇、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单位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查等,形成合力破解监管盲区。积极探索“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的工作路径,为海曙推动共同富裕和“两山”转化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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