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2月13日,万科企业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十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审议及批准建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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