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号
(2024年8月22日朔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刘艳荣为朔城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祁小平为朔城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谭 雄为朔城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旅游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常胜为朔城区北旺庄街道人大联络组组长。
免 去:
刘艳荣的朔城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旅游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旭芳的朔城区北城街道人大联络组组长职务。
原朔城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随机构更名自然免除。
第38号
(2024年8月22日朔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孙学文为朔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尚东为朔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罗玺平为朔城区统计局局长;
李 宏为朔城区信访局局长;
王治东为朔城区能源局局长。
决定免去:
齐宏亮的朔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尚清世的朔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李尚东的朔城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宿建国的朔城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谭 雄的朔城区能源局局长职务。
第39号
(2024年8月22日朔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宋美艳(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来源:朔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