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陈晓莹 记者李青山)“虽然你和租户签的合同约好了一度电费收1.5元,但这明显是加收电费行为,责令你限期改正,把多收的电费款退还给租户……”7月25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海珠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城中村电费加价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集中执法行动,现场检查产业园区19个、出租屋155栋、临街商铺280户、公寓12家,派发、张贴《规范水电费收费行为的提醒告知书》和《规范水电收费行为提示之“五不得、两应当”》宣传单张500余份,发现违规加收电费线索58个,现场责令整改37户,当场处罚违法违规主体3宗,拟立案调查18宗。
“这次集中检查的目的,就是严厉打击电费加价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企业、群众的合法权益。”据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5月《广州市供用电条例》实施以来,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切,持续推进城中村加价收取电费综合治理,依法对一些确实是恶性加价、恶意加价、屡次拒绝自查自纠的动真格处罚了一批,逐步打开治理局面。截至目前,摸查建档城中村出租屋底数35.4万栋,督促完成整改18.4万栋,查处水电价格违法案件272宗。
城中村电费加价问题,关乎到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广州市电费加价问题投诉举报数量每月700件左右,投诉情况主要表现为租户被直接收取1.5元/度电费的,或者电费、服务费加起来按照1.5元/度收费的,也有反映电费降低后房东加收租金或管理费、服务费。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已关注到相关违法行为的隐蔽性和变异性,此类问题线索涉及到具体调查取证,如果能查实相关费用与电费、电量捆绑计收,或者属于原来多收电费的不当得利,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广州市城中村的出租屋数量特别庞大,产权及管理类型也复杂多样,涉及转供电主体、房东、二房东、租户等各类主体众多,问题表现虽然是收费现象,但整个治理环节涉及到出租屋管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规定与执法依据的衔接等方方面面。面对这些问题,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推动强化综合治理。
同时,由于租客顾忌双方租赁关系、在执法调查中配合意愿不强;一些出租屋层层转包,涉及村社、房东、二房东等多个群体,且房东等相对人不在或不常在事发地居住、生活等情况,市场监管部门也将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加大电费加价问题线索处置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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