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记者刘铭)近年来,一些经营者利用消费者对于“特供酒”“专供酒”稀少、显身份、物以稀为贵的错误心理,制售成本低、以次充好的白酒,包装成所谓的“特供酒”,牟取暴利。为规范维护酒类市场公平竞争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5月11日,四川省眉山市市场监管局、眉山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酒类时要慎重,自觉抵制“特供酒”消费,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保持理性消费观念。“特供酒”是指那些假借“特供”“专供”“内供”名义制售的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这些产品往往以高价销售,却并无任何特殊品质或价值。其背后隐藏的是经销商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和对市场秩序的破坏。购买“特供酒”不仅可能遭受经济损失,还可能因饮用不合格产品而危害身体健康。因此,消费者应认清“特供酒”的本质,切勿盲目追求所谓的“特殊待遇”。
正规渠道选择酒品。消费者选购白酒时,尽量到大型商超、专卖店、批发市场等有合法资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等证照手续)的店铺购买,并且留存相关购物证据,如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这些都是以后维权的重要依据。不选购带有“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标识、字样的白酒,不在无固定经营地址、无证照经营的小作坊,流动摊贩购买,有效规避消费风险。保持理性,提高辨别能力,切莫盲目跟风。
强自我保护意识。消费者在选购酒类商品时,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了解酒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如发现生产、销售“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酒品时,一定要坚决抵制并及时拨打12315、1234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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