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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太原讯(记者冯铁飞)为进一步提倡节约、反对浪费,继续推动月饼回归节日食品属性,回归传统文化本源,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8月22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食品过度包装和销售“天价”月饼的提示函》(以下简称《提示函》)。

《提示函》指出,食品过度包装、销售“天价”月饼背离食品原有属性,有违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本源,助长了不良风气。《提示函》要求,月饼生产企业应自觉遵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限制食品过度包装要求》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企业自律,不生产过度包装食品,不生产和其他产品混装的盒装月饼,不使用贵重材料包装食品,当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第一责任人,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月饼销售经营者应把好进货、采购关,严格落实《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有关要求,不采购过度包装食品,不定制“天价”月饼,不经营同其他产品混合搭售的盒装月饼;有关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加大对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公告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生产者、经营者贯彻绿色节约理念,自觉抵制食品过度包装,合理制定月饼价格。

广大消费者应争当抵制浪费、厉行节约的监督者和践行者。要树立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科学消费理念,拒绝购买过度包装食品和“天价”月饼,积极监督和举报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销售过度包装食品的行为。

山西省市场监管部门和各级消费者组织将继续强化市场巡查和监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月饼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维护风清气正的节日风尚。

市场上独立简包装月饼受到消费者青睐。冯铁飞/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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