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今年3月以来,福建省三明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的宣传活动,截至5月底,全市共检查酒类经营者3665家次,发放《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倡议书》5100份,张贴或摆放“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标志1860份。
酒类专柜摆放“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标志。资料图片
为进一步规范酒类产品市场销售行为,提高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营造未成年人健康的成长环境,三明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开展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宣传活动。三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结合日常监督检查、3•15、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创建文明城市等活动,对商场、超市、酒吧、便利店、宾馆、餐饮店、KTV等重点场所的酒类经营者开展排查,广泛宣传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的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社会义务,主动拒绝未成年人购买酒类产品,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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