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百家号
今日头条
搜狐号
大风号
首页 > 文化 > 正文

阅读提示

近段时间,因演唱会观看位置有遮挡而引发退票风波的情况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关注。那么,主办方售卖“柱子票”“墙根票”,是否应事先告知?未告知是否属于欺诈?能否避免遮挡?相关专家、律师对此进行了分析。


近日,在安徽合肥伍佰演唱会现场,大批粉丝疑因场地不佳高喊退票。有观众表示,自己购买的是1280元的VIP区,但位置前面有遮挡,视线非常差。

这并非今年以来首起因观看位置有遮挡而引发退票风波的演唱会。今年5月,梁静茹上海演唱会曾因“柱子票”问题引发观众不满,一些观众要求退票被拒。近日,9名消费者还将演唱会主办方告上法庭,要求其退还票款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那么,如何认定遮挡?主办方未事先告知是否属于欺诈?观众看完演唱会再投诉是否合理?对此,《工人日报》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律师。

是否应事先告知?

今年8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3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点出了网购演出票务问题中的“柱子票”问题:消费者网购演出门票遭遇“盲选”座位,部分演出场所不支持消费者购票时选座,到达现场才得知购买到的是存在视野盲区的“柱子票”“墙根票”,演唱会全程“只闻声不见人”。

那么,对于“柱子票”,演唱会主办方是否应事先告知?对此,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演出场所具有临时性、特殊性等特点,但作为经营性演出活动的主办方,有责任事先对演出场地和座位情况进行充分考察,并对座位情况和观看效果尽到有效说明和告知义务。否则,就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经营者没有事先充分告知,导致消费者购票后才发现买的是‘柱子票’‘墙根票’,那么说明消费者的知情权没有得到充分保障,消费者可以要求退票或适当补偿。”陈音江说。

还有律师表示,演唱会主办方未提前告知观众可能出现的观看影响,已经违反了相关的合同义务,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则认为,主办方应在售票期间通过座位图展示等方式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未告知是否属于欺诈?

在梁静茹演唱会“柱子票”维权案中,消费者与主办方围绕着主办方未提前告知“柱子票”是否属于欺诈展开了辩论。

消费者认为,自己在消费环节遇到了欺诈行为,因此主张“退一赔三”。而主办方则认为,在该场演出的宣传资料当中,从来没有明确过舞台是没有柱子的,或者观众的任何视角都不会受到遮挡。因此,不存在任何欺诈行为,不应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

对此,有律师指出,是否存在欺诈行为,需要看主办方有无欺诈的主观故意,客观上有无欺诈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关于消费欺诈的认定,部分法院认为,经营者客观上存在欺诈行为,则推定经营者有欺诈故意,除非经营者给出足够的抗辩理由。但更多法院要求消费者证明经营者存在诱使其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主观故意。

该律师指出,梁静茹演唱会“柱子票”维权案中,柱子遮挡视线属于违约或提供瑕疵服务的定性争议不大,但是要认定为欺诈可能有难度。

能否避免遮挡?

重庆明星演唱公司总经理范均表示,由于演唱会开票的时间往往早于舞台搭建完成的时间,因此可能会出现某些位置有遮挡的情况,这个时候只能通过适当的退票规则进行补救,但观众不进场就不知道遮挡,进场了就不能退票,进而产生实际的矛盾。

今年7月,黑猫投诉发布的《端午消费投诉数据报告》娱乐票务行业投诉中,音乐节、演唱会占比分别达到了33.53%与27.71%,演唱会投诉问题就集中在退票,不少消费者认为平台拒绝退票涉嫌“霸王条款”。

在陈音江看来,如果经营者通过“售出不退”等页面提示规避责任,同样涉嫌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属于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无效条款,不影响消费者的正常维权诉求。

那么,“柱子票”可以避免吗?记者11月25日咨询了多位专业舞台搭建、会展布置的工作人员。他们表示,从舞美设计来看,舞台可以有立柱,也可以没有立柱,不过绝大部分座位遮挡问题可以提前避免。

“其实只要花更多心思,不搭灯架或者柱子这里不摆座位,少赚这部分钱,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范均说,如果想卖票,主办方可以将存在遮挡或视线不良区域设为特价票,这样就能够减少纠纷。

此外,记者查询近年来关于演唱会“遮挡”的相关投诉发现,其实不仅仅是承重柱,被摄像机遮挡、被音响遮挡等也很常见。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指出,到底如何认定遮挡,需要一个明确的限定,因为这直接影响到合同履约问题。该业内人士表示:“观众希望全程看到演出歌手是可以理解的,但观众的想法和体验有很强的个人感情色彩,体验不好在网上吐槽是常有的事情,但演出服务合同的正当履行是无法按照个人体验作为评判标准的,需要有一定的行业标准,认定什么样的座位算遮挡。”(记者 李国 杨召奎)

大视野融媒网(原大视野新闻网)是最富价值的互联网推广平台,致力于打造国内最有影响力的融媒体发布平台。

编辑:
0

大视野融媒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大视野融媒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大视野融媒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dsynews@126.com。

智界S7及华为全场景发布会召开 正式发布鸿蒙智能汽车技术生态联盟

版权声明:大视野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32088晋ICP备20007253号

Copyright © 2016- 大视野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ISSN 2224-3933 京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