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工作视频会综述
(记者 李婧)乡村振兴,法治先行。4月7日,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工作视频会,总结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成效,交流各地加强法治建设、提升执法能力的经验做法,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
聚合力破难题强立法
法者,治之端也。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取得显著进展。聚焦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农业资源环境等,推动出台黑土地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等9部法律法规;推动修订种子法,建立起业界期盼多年的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让种业执法真“长牙齿”、真能管用;推动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等。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依法推进农村改革,推动将成熟的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法规。
在地方层面,湖北省出台《湖北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争取省财政每年5000万元的茶产业链建设专项资金;修订《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进一步织密动物疫病防控“安全网”。四川省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两项重大改革成果上升为立法,集中力量出台《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安排13亿元开展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稳慎推进宅基地改革试点,部署开展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全国有21个省配套制定了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更加坚固完善。
目前,农业农村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24部、行政法规28部、部门规章144部、地方性法规规章600多部,三农工作重要领域和主要行业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
会议强调,要高质量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重点是建好完备的三农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要谋划推动急需紧缺的法律法规制修订,抓紧推动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耕地保护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因地制宜开展地方立法。
推进依法治理提升执法质效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会议指出,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学习贯彻机制、法律实施评价评估机制和执法监督机制,保障农业农村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用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等普法抓手平台,丰富方式载体,畅通法律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压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法治建设责任,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强化法治工作力量,提升农业农村部门依法治理水平。
在畅通法律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方面,各地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有特色、接地气的活动。湖北省出台10多部普法规范性文件及制度,融合15个普法社会组织和普法“报、台、网、端、微、屏”等多种媒体,构建了一支由5万多名普法志愿者、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普法联络员组成的社会普法力量;江西省把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作为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重点工程,纳入江西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高素质农民培训内容,编印教材《农民轻松学法用法》,在多个平台设置学法用法、以案说法等板块,开展“法治+地方戏、非遗”等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建立普法志愿者、讲师队伍,形成“三位一体”线上线下农业农村普法新模式。
会议要求,普法工作的重点要在用好平台、创新方式上下功夫,落实好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农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在压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法治建设责任、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强化法治工作力量方面,各地也有不少创新实践。江苏省组建执法办案专家库,承担大要案件办理、案卷评审、疑难案件答疑解析等重点任务,下沉指导办案,发布执法典型案例,提升执法质效;江西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制度化常态化,连续7年开展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学法考法,每年超过1万余名干部职工“赶考”;河北省落实农业执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动态修订执法事项清单、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流程图,编制农业综合执法试题库,通过知识竞赛、模拟执法、现场文书制作等形式开展比武考核。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会议指出,法治是规则之治,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以法律为标尺,在法治框架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群众才会信服。
建设专业化现代化骨干队伍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组建五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一个部门原则上设立一支执法队伍,将种子、农药、农产品质量、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等分散在同级农业农村部门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执法职能剥离,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整合原有执法队伍,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截至目前,全国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编制总人数超过10万人。2020-2022年,围绕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42.84万人次,查办各类违法案件30.47万件,调处纠纷1.89万件,挽回经济损失14.96亿元,对我国粮食生产克服重重困难连年取得丰收作出了重要贡献,已成为基层农业农村部门抓三农工作的重要依靠力量。
随着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大大提升,对农业农村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会议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作为一项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到位。把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责定位,与行业监管一体推进、形成合力,围绕三农中心工作全面发挥支撑保障作用。着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尽快健全执法体系,组织好执法培训演练,强化执法经费保障、条件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努力建成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的三农执法骨干力量。紧盯关键农时、重要时点、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探索创新更有效的执法方式,改进执法服务水平,强化部门、区域间执法协同联动,提高执法效能。
围绕全面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这项任务,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总结出诸多行之有效、可供借鉴的经验做法。福建省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及便利化水平,简化审批流程、推行网上办理,让群众少跑腿;江苏省坚持协同推进,加强省市县联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执法协作,并与相邻省份建立了跨区域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实现同防同治;湖北省改善执法条件,投入4000万元建设执法指挥中心、600万元配备执法装备;四川结合实际,针对性制定省现代农业园区条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等立法;河北选调执法骨干组成专班,分片包干,对基层执法工作实行点对点指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党的二十大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迫切需要靠法治来破难题、开新局、聚合力。会议强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刻认识新时代新征程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极端重要性,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聚焦守好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围绕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任务,抓好立法协调,抓细执法监管,抓实普法宣传,抓强法治队伍,努力开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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