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去世3年健康档案仍更新 监管乏力后果严重
“一名在公安局户籍信息中显示已经去世3年的居民,他的健康档案为何依旧在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定期更新?”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开展日常监督时发现,龙凤镇卫生院管理的居民健康档案存在异常情况。经查,该区居民亡故后仍在建档、更新的问题档案共有500多份,涉及镇卫生院、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10家,相关医生和工作人员100余人,可谓让人触目惊心。
人去世了,但档案仍在“运行”,这样的档案可谓“幽灵档案”。对于健康档案的规范管理,从国家到地方均有明文规定。根据《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的终止缘由包括死亡、迁出、失访等,均须记录日期。也就是说,一旦居民死亡,就应该依规终止健康档案。但实际情形显示,该区乡镇的相关管理人员责任心堪忧。
决定了“幽灵档案”大量存在的,是马虎的工作作风和需要让人警觉的私心在作祟。进一步核查发现,该区各街道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都存在违规更新健康档案问题,其中大部分情况是由于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淡薄、未核实居民实际情况。而相关人员每更新一份健康档案,便可按更新质量获得最高4.5元的维护管理成本补偿,而这,正是为“幽灵档案”卖力者的动力所在。落实维护管理成本,本是在基层大力推动建档工作的一大保证,例如2009年12月推出的《卫生部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便强调,健康档案的保管保存、日常运行维护、人员培训以及信息系统建设等费用应当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相关经费投入。但令人愤懑的是,国家层面的良苦用心,竟然被如此辜负。相关管理者的利欲熏心,可见一斑。尽管维护一份档案所获“甜头”看似微不足道,但“集腋成裘”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健康档案是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的系统化文件记录,不仅是居民享有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体现,也是各级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卫生政策的参考依据,具有不可替代性。一旦这样的档案成了可以人为“把控”的对象,既会导致财政投入受损、成本流失、贪欲满足,更会造成信息失真,严重影响到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所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因而丝毫大意不得。值得一提的是,当地龙凤镇卫生院及下辖的各村卫生所已经发放了补偿款,这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此事件已敲响了警钟。以更加严格规范的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成为迫切要务。
此事件中,纪委监委对问题的彻查、对相关人员的严肃处理令人欣慰。但需要指出的是,杜绝“幽灵档案”,不能总是寄望于执纪力量。严肃执纪所展现的决心和效果确实可观,但如果有关部门早就把工作做好,防微杜渐,何至于此?根据前述指导意见,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检查评估,及时向同级政府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反映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调整相关政策措施。问题是,当地相关部门做到了吗?具体经办人员负有责任自不待言,而相关部门的失察日久,也是明晰可见的事实。
检讨相关程序之失,唯有进一步加强包括检查评估在内的监管工作,建立起一支认真负责、作风过硬的管护队伍,并大力增强“罚则”的威慑力,才能减少和杜绝“幽灵档案”的存在。
此外,“幽灵档案”是否只存在于该区一地,其他地方是否还有类似情况,也是值得追问的。(伍里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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