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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非教学负担,何时能减

近日,有报料称,广东湛江市徐闻县角尾乡中心小学要求所有学生戴头盔上下学,“连走路、坐小车的也要戴。”徐闻县教育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戴头盔进校园”是市里的统一要求,要求对象是乘坐摩托车或者电动自行车往返学校的学生以及接送的家长。该校在推广过程中要求过于严格,教育局已通知学校进行整改。

小头盔,大安全,乘坐摩托车或者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小事,而是性命攸关的大事。学校教育不只是书本知识教育,本就有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而且作为教育主阵地,能够有效约束学生和家长。换言之,学校理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教育。但如此不分青红皂白地要求所有学生戴头盔上下学,确实有些荒诞。

事情的是非对错并不难厘清,但学校为何出台如此明显离谱的要求,值得深入追问。徐闻县教育局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戴头盔进校园”是湛江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但“对走路、坐小车的学生不作要求。”既然如此,该小学是对上级部门的政策理解产生偏差而主动“加戏”,还是迫于某种考核要求而被动“加码”?该政策已实行一个多月,对于这样的“低级错误”,上级相关部门难道毫无察觉吗?这一系列问号,亟待拉直。

日光之下,并无新事。走路上下学也要戴头盔虽然是第一次听说,但类似的事情早已有之。形式主义作风背后,也要看到学校的无奈,不应把板子全打在学校身上。在许多学校,教师吐槽最强烈的就是各种非教学负担挤占了正常的教学时间,让老师、家长都不胜其扰。

学校的本职工作是教书育人,戴不戴头盔主要是交管部门的事情。学校可以加以配合,倡导安全文明出行,努力增强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但绝不能简单粗暴搞“一刀切”,命令所有学生戴头盔上下学。

学校的形式主义做法要及时纠偏。一些部门动辄把与教育教学无直接关系的社会治理任务分配给学校的现象,更值得引发深思,并进行针对性治理。早在2019年,中办、国办就印发工作意见,明确提出要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令人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因素限制,贯彻落实情况并不尽如人意。唯有破除症结,才能避免此类奇葩事再度上演。(胡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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