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当为放生行为立严规
近日据媒体报道,《广州市野生动物放生管理规定》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这是国内第一部专门规范野生动物放生的地方性法规。该《规定》要求,市民的合法放生,需提前3个工作日登记,随意放生最高罚10万元。
放生祈福来源于民间文化,究其本意,是基于朴素的爱护生命理念,体现尊重自然、敬畏生命的环保意识。但在现实中,不科学、无规则的盲目放生,不仅不利于被放生动物的生存,更给当地生态系统带来危害。去年7月,河南某地就发现所谓“怪鱼”,经排干湖水后确认,“怪鱼”实为鳄雀鳝,属于外来入侵物种。据了解,目前我国已经发现的外来物种有660多种,是世界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
为了科学规范野生动物放生行为,许多地方相继出台了相关规定。公众对于防范外来物种侵害、保护生物安全和生态环境的认知也日益提升。但另一方面,近年来又出现了“放生”矿泉水、鱼豆腐等奇葩行为,引来网友吐槽,“放生放生,好歹放个‘生’的吧”。规之以严,才能确保不逾矩。从立法层面进一步规范放生行为,实属必要。
无规矩不成方圆。做任何事情,都离不开守法懂法、尊重科学常识。对放生行为本身,不宜简单加以否定,但放生不能只是追求一种形式,甚至被当成一门生意。敬畏自然、保护环境,是一道不能逾越的红线,绝不能变“放生”为“杀生”。广州在全国率先通过地方立法,明确了谁来管、哪些能放、怎么放、哪里放等细则,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不仅给相关执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也为其他地区规范放生野生动物的行为提供了示范。
当然,立法只是第一步。有关部门今后更应加强对科学放生知识的普及和宣传,不对违法行为“放水”,不为无知理念“放行”,要指引合法的放生行为,做到依法放生、科学放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孙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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