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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装修导致塌堤,谁该反思?

10月14日,江苏南京一小区业主私自施工,破坏建筑物地下室外墙,导致河堤塌陷,地下水混合河水渗漏至地下停车场。目前,渗漏缺口已被堵上,所幸没有人员伤亡。(10月16日中国经济网)

地下室外墙坍塌,小区的地下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库浸水,小区路面泥浆满地,似是“天灾”,实则“人祸”。该业主已涉嫌民事侵权——赔偿受损车主、修缮车库、清理路面、鉴定被淹后的地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这些费用均需该业主负担。另外,如此破财,恐怕还难免牢狱之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该业主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如达到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最高将面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反思此事件,“人祸”关乎三方人员。一为业主。业主不该心存侥幸,住宅小区外墙均属业主们共有,私自改建、拆除属违法行为,且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风声”“水声”皆已传遍邻里。二为施工方。房屋与河道仅数米之遥,照理,专业的施工方不应“无知”;地下室外墙若被破坏严重,难以抗住高位河水带来的压力,后果的严重性可想而知,这一点,施工方也不应“无畏”。三为物业。据悉,小区物业人员已经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该业主停工,这意味着物业早已知晓业主的乱挖行为,但为何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采取措施?尽管物业没有执法权,也已尽到通知义务,但相应的限制措施是否及时做到位?所幸保安在深夜第一时间发现漏水,不然后果将更难以想象。

私挖地下室也好,私拆承重墙也罢,此类事件时常见诸报端,一次次地提醒我们:住房空间不只是私人空间,一堵堵墙关系着左邻右舍的安全。对此,小区物业应当加强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行为;业主也应自律,切勿因小失大。在家里“任性”施工,能被提早发现是万幸,倘若酿成悲剧,代价则过于沉重。(赵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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