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络暴力违法犯罪难逃法律制裁
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刘学州自杀案件、粉发女孩自杀案件……近年来,网络暴力越演越烈,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心声。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对于有效维护公民人格权益和网络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什么样的行为属于网络暴力,何种程度的网络暴力属于违法犯罪,是首先要思考的问题。网络暴力,作为一种发生在网络空间的语言暴力,语义本身存在模糊性,且不同的人基于不同情境产生的理解不同,导致有时候很难判断某种言论算不算网暴。例如,某女士见死不救引发大面积批评,她主张自己受到了网暴,是否成立?明确何为“网络暴力”“网络暴力违法犯罪”之所以重要,在于其既是网友进行自我约束的标准,平台判断是否实施受害者保护、施害者禁言等措施的参考,也有利于法院等方面对相关行为作出公正的评价与处理。
从严打击,也要精准打击。《意见》可贵的地方在于,一方面对网暴进行了定义,即“在信息网络上针对个人肆意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信息”的行为,要求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恶意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同时规定对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暴力、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等5种情形依法从重处罚,以列举的方式尽可能缩小模糊地带,用法治力量严惩网络暴力。
另一方面明确了网络暴力违法犯罪与合法行为的界限。通过信息网络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或者违法违纪行为,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或者明知是捏造的事实而故意散布的,不应当认定为诽谤违法犯罪;针对他人言行发表评论、提出批评,即使观点有所偏颇、言论有些偏激,只要不是肆意谩骂、恶意诋毁的,不应当认定为侮辱违法犯罪。
观照现实,生活中许多网友出于“维护公序良俗”的主观动机,客观上导致了网暴的结果。他们或缺乏信息分析判断能力,或受到群体无意识和极端情绪影响,肆意挥舞起自己的道德大棒。《意见》划出的红线意义就在于,提醒其注意言行的边界。海量网友的负面意见可能是“压倒骆驼”的一根根“稻草”,若群体力量发挥得当,也可能是促进问题改进的强大社会监督力量。所以说,准确把握违法犯罪行为的认定标准,才能在严惩网暴的同时,保障网友正当权益。
“网络暴力”和“网络暴力违法犯罪”之间的区分,其实也在告诉我们,面对不构成违法犯罪的网暴等情形,网友的言论边界意识和负面信息抵抗能力、平台的技术治理、公众的共情能力等,也是重要的“防线”。(维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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