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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既要处罚“代骂者”,也不能放过“雇骂者”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了一名为他人提供“代骂”服务、网暴他人的违法人员李某东。他在网络平台发布“代骂”广告,以100元一单的价格帮助客户在指定社交平台上对不特定人进行网络言语辱骂,非法获利近万元(据8月21日“湖南网警巡查执法”微信公众号)。

当下,“代经济”快速发展。“代买奶茶”“代驾司机”“代跑腿”等“代经济”能够帮助人们节省时间,提高生活质量,也促进了相应就业。而针对一些人羞于表达、怕惹上麻烦等情况,以“嘴替”为目的的“代经济”应运而生,代发短信、代打电话等不断野蛮生长,现在甚至衍生出了“代骂”这样的灰黑产业。

据报道,李某东根据购买“代骂”服务的人自身需求,去指定账号下留言或私信,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采用粗鄙、恶心的话语侮辱他人。即使被对方拉黑或平台封号,他也会立即换个账号“卷土重来”。这种以语言文字伤害他人尊严与权益从中获利的行为,不仅滋生网络暴力、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网络生态,更致使网络空间戾气横行,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

显然,“代骂”行为踩踏了法律红线,同时,藏在“代骂者”后面的“雇骂者”也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代骂”行为人如果构成民事侵权,“代骂服务”的购买者则构成共同侵权;严重的“代骂”侮辱行为还可能涉嫌侮辱罪、诽谤罪,要承担刑事责任,而“雇骂者”属于共犯,应一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不通过合理途径解决问题,为了宣泄心中一时的不满而找人“代骂”,虽然解了气,但其实是在违法犯罪的边缘试探。无论是“雇骂者”还是“代骂者”,都为自己埋下了祸根。如何让“代骂者”不再嚣张,让背后的“雇骂者”付出相应的代价?需要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不但要惩处相关行为人,还要深挖“代骂”背后的“产业链”。

严惩网络暴力,执法司法机关已经释放出显著信号。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起草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将依法惩治网络诽谤、网络侮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线下滋扰、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的恶意营销炒作等行为,并且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平台是“代骂”服务滋生网络暴力行为的土壤,不久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平台持续“施压”,聚焦网暴的源头治理和过程治理。网络暴力涉嫌违法乃至犯罪,相关法律已有明确规定,上述法律文件的制定,旨在进一步压实监管、治理责任。由此可见,打击力度和治理深度到不到位,是网暴现象能否得到有效遏制的关键。

诚然,公安机关对李某东的处罚体现了必要的惩治力度,但同时也要看到,没有交易就没有市场,追根溯源,“雇骂者”实为“代骂”行为产生的根源。要根除“代骂”现象,惩治不能止于“代骂者”,“雇骂者”也应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为此,期待相关部门继续加大惩治力度,揪出躲在“代骂者”后面的“雇骂者”,让此类事件的发生真正得到遏制,从而塑造网络文明新生态。(樊悦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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