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案件回访是调查研究的重要方式
法官在办理案件时,如果不进行调查研究,缺乏对实际情况的掌握,只单纯的根据案件卷宗进行“纸上办案”,那么在办理社会影响面广、牵涉群众利益突出等案件时,就可能会偏离正确的方向。
对法官而言,案件回访是进行调查研究的重要方式。案件审判的效果如何?工作做得到不到位?司法为民还有哪些改进的地方?老百姓最有发言权。通过案件回访,法官不仅能得到真实反馈,也能获得第一手资料,掌握实际情况。
通过案件回访进行调查研究,也是践行能动司法的内在要求。能动司法实际上是从被动到主动、从个案到普遍的过程,法官需要在办理个案中发现问题,再从调查研究中掌握真实情况,通过发挥司法诉讼社会矛盾“晴雨表”的功能,参与到社会治理工作中,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做实案件回访工作,深入调查研究要求法官:一要转变思想理念,从为人民司法的角度出发,将案件回访做深做实,要真正深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将调查研究发扬光大。二要掌握适当的方式方法,根据具体案件的特点,灵活采取实地回访与电话回访相结合的形式,并建立动态回访跟踪机制,彻底化解纠纷,助力诉源治理。三要注重协同治理,深入案件当事人所在地区的居委会、村委会以及所处行业的监管机构、自律机构等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寻求妥善的解决途径,最大限度凝聚合力。
妥善化解矛盾的方法蕴含在矛盾之中,做好人民群众工作的路径也蕴含在与群众沟通之中。通过与群众面对面,做实案件回访,深入调查研究,才能查明实情,从注重“治已病”到聚焦“治未病”,才能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实效。(葛少帅)
大视野融媒网(原大视野新闻网)是最富价值的互联网推广平台,致力于打造国内最有影响力的融媒体发布平台。
大视野融媒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大视野融媒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大视野融媒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dsynews@126.com。
版权声明:大视野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32088晋ICP备20007253号
Copyright © 2016- 大视野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ISSN 2224-3933 京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