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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强化监督救灾款物管理使用

近期以来,华北、东北等多个省市发生严重洪涝灾害,为了支援抗洪救灾,除国家紧急调拨物资支援重点地区外,一些机构和个人也纷纷伸出援手,捐赠救灾款物。如何加强防汛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提高防汛救灾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成为当前极为重要的问题。

救灾款物是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安抚民心的大事,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汛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及监督工作,确保救灾款物储的好、调的动、用得上,切实起到应急、救济的作用。

一是要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管理。无论是上级拨付的救灾资金,还是社会各界捐赠的慈善爱心款物,都必须建立严格的登记管理制度,全部认真登记造册,做到账物相符,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收支、专库专储、专款专用、专物专用。同时,加强安保措施,防止发生霉烂、火灾、被盗等问题。

二是要公开透明使用救灾款物。应按照灾情程度重点分配使用救灾款物,并坚持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救灾款物信息披露制度,对救灾资金和物资的接收、管理和拨付使用等情况,及时进行公布、公示,做到账务清楚、公开透明、群众知情,不得违规使用,暗箱操作。

三是要强化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对于防汛救灾款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滞拨滞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损失浪费。各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要采取查看账本资料、听取汇报、明察暗访、走访群众等方式,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上述违纪违法行为,立即查办,依纪依法从重处理;对于管理不善,失职渎职等造成救灾款物损失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李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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