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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不能把优化营商环境和开展执法检查对立起来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恢复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期,确实需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扶持企业并支持企业发展。但是,笔者认为,不能把优化营商环境和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对立起来。

不可否认的是,营商环境不佳一直是制约不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之一,主要表现在:一是政令不畅。近年来,我国上下整治不良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出台了不少,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和执行。二是项目审批程序烦琐、效率低下,影响项目正常落地。三是执法不规范。有的部门对企业借执法之名,行罚款之实,且罚款就高不就低、就多不就少;有的职能部门交叉执法、重复检查现象严重。

笔者认为,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要为经济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生态环境部门平时的环境执法检查,也是为企业健康发展把脉,为企业健康发展服务。

有一个具体案例,安徽省太和县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平时存在运行不正常、不能稳定达标的问题。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发现这一问题以后,积极帮助园区出主意想办法。园区随后聘请了上海一家环保公司接手污水处理厂运行之后,确保了园区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园区企业不会因为污水处理厂排放不达标而停产。

因此,不能简单地把优化营商环境和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对立起来。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是为了保护合法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打击违法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笔者建议,就生态环境部门而言,一些地方应及时纠正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审批时间长、效率低等问题,还要进一步规范现场执法检查的行为。在执法方式上,可以借助先进技术作出一些改变,可以通过大数据来分析并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也可以利用无人机到企业进行空中巡查,还可以通过企业在线监测数据分析、企业实际用电量分析等手段,发现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史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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